开户前/后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投资者本人及被授权人(交易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帐单确认人)须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测试及格分数线为80分)。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南京股指期货开户要求:(一)股指期货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了解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不了解的开户时当场指导及测试);(三)开户前/后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开户须带:1、本人身份证明一张。
2、本人银行卡一张。银期协议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
同时证券绑定的银行卡可以和期货账号绑定的银行卡共用,两者资金转账时互不影响。(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大银行开通全国银期转账,有通用的银行协议,可以在交易系统划转资金;交行只能通过交通银行网站划转资金,交行的银期协议是专用银行协议。)
南京股指期货开户相关具体细则1、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须符合下列标准:(1)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投资者本人及被授权人(交易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帐单确认人)须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测试及格分数线为80分);(3)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4)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5)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诚信状况和相关投资经历等综合评估不低于规定标准(70分)。
2、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须符合下列标准:(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2)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3)具有相应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4)相关业务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交易指令下达人等)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5)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