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24日表示,推动完善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制度可以考虑重点围绕监管支持、司法救济和社会机制来进行研究完善。
他是在南京召开的证券投资者民事损害赔偿救济法律制度完善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的。具体来看,监管支持包括支持诉讼制度、和解金补偿制度、先行赔付制度等;司法救济包括诉讼机制环节的示范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责任配置环节的举证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等;社会机制包括专业仲裁制度、小额纠纷调解制度、诉调对接制度等。
黄炜强调,证券市场投资者损害赔偿制度完善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是实现对投资者保护的关键环节。
围绕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这一核心,会议研究提出下一步应当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推进证券法修订、期货法制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的专门法律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民事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加强对投资者损害的司法救济保护;三是探索完善适应投资者保护特点需要的诉讼机制,研究开展支持诉讼、示范诉讼、公益诉讼等试点工作;四是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先行赔付、行政和解金补偿、专业仲裁、小额纠纷调解等制度机制,深化实践探索;五是深入研究境外市场的经验做法,包括责令回购股权、通过公平基金赔偿投资者等,为我国建立相关制度提供参考借鉴;六是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力度,增强投资者的理性投资与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