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记者近日调查获悉,监管层明令禁止的商品期货场外配资有冒头的迹象,一些配资平台往往选择以原油、黄金等影响力大的商品为标的,以“低门槛、高杠杆”为诱饵招徕客户。
对此,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人士昨日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交易所将加强对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一旦发现出现异常交易行为的账户为配资公司或配资公司控制的账户,将依照自律监管规则对其行为进行查处,并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近日,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期货”)被指默许其居间商“重庆民行信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行信业”)通过“降保降门槛”的形式,让投资者参与国内原油期货交易。长江期货随即发布澄清公告,指出公司虽与民行信业在4月中旬签署了《居间协议书》,委托民行信业帮公司介绍客户,但从未默许其违规开展期货经纪业务之类事项。
长江期货董事长谭显荣接受上证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司已经向民行信业发出了《律师函》和《关于解除与重庆民行信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居间关系的函》。”
这一风波虽然就此结束了,但在商品期货市场,场外配资风险却有所显现。
多位期货业投资者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曾经接到过原油对冲平台的客户邀请,有些平台甚至想方设法傍上正规期货公司的信用公开招徕客户。
“很多这类对冲平台实质上就是对赌平台。”一位长期专注于期货市场投资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另有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除了对冲平台,还有一些机构利用期货公司居间人的身份,隐秘地开展商品场外配资业务。这种情况往往存在于一些小期货公司,因为随着期货公司业务的转型,对居间人的选择标准也越来越高。
对于期货市场场外配资,早在2011年7月,证监会就在《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在配资业务中,客户资金被配资公司控制,其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且配资放大了杠杆比例,加大了客户财务风险;同时,配置资金进入期货市场,可能扰乱期货市场秩序,存在风险隐患。
证监会要求,各派出机构作为一线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管,督促辖区期货公司严把开户关,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配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配资业务。
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人士昨日也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按照2011年7月证监会《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要求,上期所一直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对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一旦发现出现异常交易行为的账户为配资公司或配资公司控制的账户,依照自律监管规则对其行为进行查处,并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二是根据“五位一体”的协作监管机制,积极配合做好有关会员监管、投资者教育等相关工作,防范配资业务扰乱期货市场秩序。建议有关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提醒投资者通过正规渠道参与期货交易,增加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利益。